抵押權權利價值變更登記
應備文件
1.土地登記申請書
2.權利內容變更契約書正副本
3.印鑑證明
4.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
5.他項權利證明書
6.土地建物所有權狀
7.申請人身分證明:
(1)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
(2)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暨代表人資格證明或公司成立(變更)登記表正本、影本或抄錄本及其影本
(3)護照
(4)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份證明書及其他附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。
(5)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身分證明文件。
(6)護照或香港、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
8.後順位抵押權人同意書及印鑑證明
9.委託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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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數:1296人 更新日期:2025/01/04
